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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明电〔2020〕463号)和省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切实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切实做好文化旅游行业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进一步压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属地政府、行业主管部门和文旅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,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,保持战时状态,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、物资准备,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,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。
近期,各单位要对工作人员市外出行严格管理,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市内过节;要求市外出行的工作人员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。引导文化旅游从业人员错峰返乡返岗,引导职工节日期间尽量市内过节,原则上非必要不出市;确需出市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,不得赴境外(不含澳门地区)旅游探亲。
按“非必要不举办”原则,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,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、联欢、聚会、培训会等活动,从严审批大型文旅活动,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室内艺术赛事、演唱会、展览展销等大型聚集性活动。确需举办的,需制订疫情防控措施、严格人流控制、完善应急预案,慎重评估、从严审批,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。严控各类灯会、庙会、室外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。
剧院等演出场所、网吧、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%,旅游景区要落实限流措施,全面推行网上预约,接纳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%。旅行社继续停止组织出境游,暂停“机票+酒店”业务,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设区市旅游。
旅游景区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、“健康码”和行程卡查验,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。在景区出入口、重要景点、休息餐饮区、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专人加强疏导,避免人员聚集。人员密集型场所落实扫码验码、体温检测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,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和环境消毒工作。
星级饭店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、“健康码”和行程卡查验,提醒顾客非用餐时佩戴口罩、用餐时保持距离,推荐使用公筷公勺,严格餐具消毒,提倡非接触式点餐、结账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,严格洗手消毒,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。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,在清洗加工冷冻、冷藏食品前,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,并做到生熟分开。
各类文化旅游场所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栏、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,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,普及科学防疫方法,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。各地要充分利用应急广播系统,及时传达风险等级新信息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,滚动播放“戴口罩、常通风、勤洗手、一米线、不握手、用公筷”等内容。
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,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,确保沟通及时、信息通畅,确保遇到突发情况时反应迅速、措施有力、处置得当。